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5-06-25 10:45:05

各系、各位老师:

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提升专业和学科竞争力和影响力,引导我院青年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省情,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科研创新能力,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二、团队组建

团队采用“指导教师立项、学生自主参与”的方式组建,每支团队的学生不少于6人,可跨年级、跨专业组队,鼓励研究生和本科生共同组队。团队的负责人为指导老师。团队成员采用“双向选择”产生。

三、项目确定

社会实践项目主题应紧密结合学院各学科和专业发展,契合项目指导教师的研究特长,立足调查研究。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分为学院立项和自筹资金项目两类。项目确定采用申报制,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每个系项目申报不得少于1项,鼓励多报。

学院投入专项经费资助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学院立项项目为6项,每项资助5000元,要求各专业和学科经费不少于1:1配套。自筹资金项目主要由专业和学科经费资助,项目数和资助金额由各专业、学科自行决定。各项目资助经费除用于团队调研实际支出外,剩余经费用于学生的不少于50%

四、实践地点的落实

团队可根据事先设计的实践内容和团队的实际情况自行联系落实实践地点。为方便联系,各团队负责人到学院办公室开具有关证明,然后自行与实践地联系。

五、团队登记

各团队选定活动内容,确定活动计划后应六、实践活动成果结项要求

实践成果主要包括提供给地方政府的对策建议、调查报告、媒体报道、活动图片及与实践选题相关的论文、课题立项和竞赛获奖等。其中学院立项项目结题必须取得处级以上政府部门批示、省级刊物以上论文发表、厅局级以上课题立项、省级以上竞赛获奖或省级媒体报道成果中的两项。自筹资金项目结题主要由专业和学科自行决定。

六、时间安排

201573日前,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登记表》和《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并将以上表格上交至学院办公室。

201654日前,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结题表》,并将此表与相应的结题佐证材料上交至学院办公室。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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