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15年度浙江省统计研究课题申报受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紧紧围绕工作中心,认真研究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统计改革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研究、新常态下的浙江经济发展、统计改革研究、统计应用研究和统计重大基础理论创新研究等,具体参见《2015年度浙江省统计研究课题指南》。
二、申报范围
统计研究课题面向统计调查系统、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等,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15年5月6日申报截止。
四、申报条件和程序
1.课题申报分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
(1)统计重大研究课题申报条件。申报统计重大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应当具有正高(教授)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厅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具有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经验,在统计、经济等领域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和水平。
(2)统计重点研究课题申报条件。申报统计重点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当具有副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统计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由两名副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书面推荐。每位负责人一般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为更好地鼓励年轻同志积极参与统计课题研究,在统计重点研究课题中专设统计青年研究课题。申报统计青年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中级(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浙江省统计重大研究课题申报书》、《浙江省统计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和《浙江省统计青年研究课题申报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请于5月6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1份)和电子稿交学院科研秘书处,再由学院统一递交科研处。
3.浙江省统计研究与信息发布中心将在申报有效期截止之日起,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研究承担单位。
五、经费资助
通过结项评审的重大研究课题给予每项4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通过结项评审的重点研究课题根据结项评审等级给予每项不少于1万元的经费资助。课题启动经费在课题立项计划公布后支付。
六、课题管理
按《浙江省统计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