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学院、各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
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指南已经于4月30日由文化部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包括“舞台艺术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传播交流推广”、“人才培养”四个项目类别。面向社会进行资助,国有或民营单位、个人均可按申报条件申请资助。资助范围包括“人才培养”、“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四个方面,采取“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匹配资助”三种资助方式。
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提交成功后,请打印正式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7月17送交科研处。
国家艺术基金咨询电话 400-025-9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