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促进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发展,提升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整体水平,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由目前的10个学科扩展到所有学科,并实行常年随时受理申报和即时通讯评审。我校为了更好地申报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于9月底前集中进行申报,现将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示范作用。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
三、为保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左侧装订),6套申报成果(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3套成果书稿和6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及电子版。
六、申报方法
申报人于9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我处集中向国家社科基金办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