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选题》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批准。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察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人员均可申报课题,并鼓励联合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一式三份,并于5月7日前将课题材料报科研处。
二、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和检察改革,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理论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自筹经费申报课题。
三、200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如下:
(一)重大课题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完善
2.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专家建议稿)
3.民事诉讼监督比较研究
(二)重点课题
1.法律监督与控辩平等
2.检察权的制约机制研究
3.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研究
4.强制性侦查措施监督机制研究
5.民事执行监督的程序设计
6.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研究
7.检察业务考评体系研究
8.检察机关派出机构体制研究
(三)一般课题
1.法律监督与刑事公诉的关系研究2.职务犯罪特殊侦查措施研究
3.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和程序
4.刑事诉讼程序回转问题研究
5.刑罚执行监督体制的完善
6.申诉案件办理机制研究
7.检察委员会制度改革研究
8.检务督察制度研究
9.检察建议立法化研究
10.检察机关司法解释的效力
11.检察职权的内部配置与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研究
附件:申请书
科研处
2009-4-23